广播电台热线栏目的发展大致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二十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到1996年,“热线”作为一档双向交流、人际互动的舆论监督栏目,成为电台参与媒体竞争的一大优势。“热线”这一节目形式起源于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广东,1986年底珠江经济台开创“主持人——直播”模式,此后“直播”被视为中国广播争取受众注意力的有力手段。1990年6月,深圳电台在全国率先推出新闻时政类热线节目“深圳事大家议”,广播电台新闻时政节目开始纷纷引进“热线”。1992年10月28日,上海东方广播电台设立了“东方传呼”栏目, 1993年2月10日,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990听众热线”节目开播。“热线”开始的时候是录播:首先把所有听众来电录音,然后进行筛选,选出有报道价值的题目派记者进行深入采访,再进行编辑合成在节目中播出,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但是也有例外,如南宁广播电台自1991年开设的“投诉热线”节目就是直播形式。第二阶段,从1997年至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创办的“行风热线”与行政执法机关形成联动机制,成为政府抓文明、纠行风的一大举措,并由录播改为直播。因为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热线”投诉类栏目像雨后春笋般猛长,特别是最近两年,“投诉热线”类节目内容更加贴近百姓,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例如,2003年,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的“990听众热线”节目在网站上开通了“投诉网页”,听众可以在网上提交投诉信件,引起了许多电台的效仿。
不管是“百姓热线”、“市民热线”、“监督热线”、“阳光热线”、“新闻110”、“今日热线”,还是直接冠之以“行风热线”、“投诉现场”、“关心热线”等,都奉“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为节目宗旨,邀请行政执法机关领导到直播间,现场接受投诉,现场受理。“热线”成了“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解决社会矛盾的减压阀,行风建设的监督台,政府形象的展示台”,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投诉热线”是对公民意识觉醒的回应
公民通过新闻媒介批判性地理解当下的社会状况并表达其利益诉求,要求政府决策体现其合理需要,这是政府发现社会变迁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保护民主政治落实的一种具体形式。公民只有通过对话式的交往,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政治共同体中具有责任感的主体,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发挥出来。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人们不能完全共享信息,造成了社会交往的破裂或障碍,导致利益结构失衡、社会秩序失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法治为保障的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体现在社会个体之间,群体之间以及个体与群体、个体与社会之间在信任基础上的和谐共处。
投诉“热线”接听投诉方的请求,同时给予被投诉方申诉的机会,把民众的意见、呼声传达给有关部门,让有关部门对事情做出合理的解释,为双方搭建了意见交流、公开对话的平台,使许多社会矛盾可以避开尖锐的冲突找到合理解决的途径。当群众在社会生活中遇到自己无法克服的困难,或利益受到侵害,或看到、听到违反党和政府的政策的现象时,拿起电话向电台的投诉“热线”反映,一则相信电台能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二则这种方式比较简单易行、安全系数高、成本低。“热线”通过广播解答群众疑难,宣传了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提高了公民的文化素养,增强了听众的社会责任感、自我保护意识,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途径和舆论氛围。
电台投诉“热线”发展了新闻媒体服务社会的功能,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看得见、摸得着的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建造社会的“安全阀”,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是对公民意识觉醒的回应。
营造理性交往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有序的社会环境
投诉“热线”让投诉方和被投诉方能够充分地交流和沟通,并把这一过程和结果公之于众,使双方认识到他们的交往行为并不是一次性的单个事件,而是事关自己的信誉,直接影响到日后与他人交往顺畅与否,从而积极寻找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自我捍卫只能在超越个体的秩序当中才能实现,也就是说,只能通过社会协同性才能实现。”“所谓协同性,就是‘普遍利益寓于特殊利益’。”“热线”所起的就是这种协同作用。
第一,换位思考,对称交流,在互动中相互理解。“热线”节目的核心价值是服务,目的是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的信任关系,那么它的工作方式也必须是和谐的,和谐的工作方式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交流看法,并促成双方采用大家都能接受的形式处理问题。投诉者往往是利益受害方,其中有许多还是寻求其它途径未能合理解决的情况下才选择了“热线”,不满、愤懑的情绪被压抑了很久,对媒体存在强烈的期盼心理,好不容易打进电话,难免激动、紧张,在语言表达上表现得局促、凌乱、啰嗦、偏激或者有话说不出等。热线节目主持人要善于调整自己的心态,不仅要心平气和,耐心、热心、专心、虚心地倾听,而且要恰当地打断对方,善于发问和引导,帮助对方把事情经过谈清楚,抓住问题的重点,积极与被投诉方联系、沟通,把结果反馈给投诉者。
第二,严格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的原则和纪律,恰当地把握政策的尺度和分寸。打进投诉“热线”电话的听众成分复杂,文化素养参差不齐,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也不一样,所反映的问题更是涉及到方方面面,从政策咨询到教育乱收费,从违章占道经营到环境污染,从消费维权到市政设施的维护,从“三农”问题到失业就业问题,从民工被欠工资到他们的子女在城里上学难问题等等。处理这些投诉问题难度较大,需要“热线”主持人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的原则和纪律,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做到帮忙不添乱,当好党和政府的喉舌。群众反映的有些问题政府部门一时解决不了的,“热线”要向群众解释政府政策、意向,缓解矛盾。有些听众打进来的电话涉及到敏感问题,如果在电台播出后可能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就不能播出,这需要在直播间安装一个延时器来进行控制。
第三,与政府各职能部门保持联动关系,提高电台“热线”节目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热线”要热起来,一要政府支持,二要电台领导重视,三要“热线”主持人素质高。现在,各地广播电台的“阳光热线”、“监督热线”、“行风热线”都注意与行政执法部门形成互动关系,经常邀请政府办、公安局、环保局、教育局、工商局、税务局、卫生局、交警、消协等部门的领导到电台来接听听众的电话,当场受理群众的投诉和咨询。有的热线投诉节目还与市长电话联线,既赢得了政府的信任,又提高了投诉解决率,扩大了节目的影响力。
第四,向弱势群体倾斜,运用法律武器为群众排忧解难。弱势群体往往对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多,一旦利益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在来电来信投诉中,有不少是有关消费投诉、劳务投诉、环保投诉、医疗投诉的,“热线”主持人要用一颗真诚的心与他们交谈,了解多方面的情况,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讨回公道,不能当场解决的也要承诺向有关部门传达他们的诉求。对于不能处理的投诉也要跟他们讲清原因,提高其正确消费和合理维权意识。在这里,媒体体现的是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一种关怀、一种良知。
第五,与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媒体联动,营造舆论氛围,促进问题的解决。南宁广播电台“投诉热线”曾接到一位姓冯的听众打来的电话,这位听众身患癌症,她的丈夫被某地区政府机关车队司机撞伤致残,法院判决肇事者赔偿十五万元,但判决迟迟不能执行,使她一家的生活陷入绝境。主持人在热线投诉节目中组织听众讨论,向社会呼吁,《南国早报》、《南宁晚报》、广西电视台等媒体纷纷报道这件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许多个人、单位纷纷捐款救助姓冯的一家,帮她们解决了生活困难。经自治区领导出面,责成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亲自抓这个案子的执行,全部赔款通过法院送到冯秀兰手中。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各有各的优势,各有各的稳定的受众群,如果四大媒体对有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焦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共同报道,就会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促成问题公平合理的解决。
以新闻为本位,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共利益为旨归,疏导舆论,实现社会治理的和谐目标
广播电台“热线”的频道和时间资源都是有限的,主持人、记者的精力和知识范围也是有限的,“热线”不可能包揽受理、协调社会上的所有矛盾冲突,而且新闻媒体作为一种软权力,并不具有行政处罚等约束力。它接到群众投诉,还得请有关部门或单位来解答,增加了解决问题的成本。设立一档节目,策划人首先必须明确 :能改变现状的事情中,哪些是适合这个节目来做的。投诉“热线”必须抓住媒体本身的特点,抓取典型,解剖麻雀,以点带面,发挥舆论监督的影响力,使听众以后遇到同样的问题可以迅速找到相关部门合理解决。
我国要建立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热线”不是为了投诉而投诉,而是为了发现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供社会公众参考,最终目的还是使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谐社会是法治、诚信的社会,一切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都应该坐下来充分沟通、交换意见,达成共识 ;一切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都应该走法律途径。“热线”节目通过传播个别问题的解决方法,使公众意识到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性,最重要的是通过舆论监督让社会的每一个主体都关心自己的声誉,承担自己的责任,最终促进问题的解决。(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来源:《今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