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新媒体转播权花落央视 盈利前景考验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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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万相辛 第 709 期 2007-12-24 22:15:00

    经过漫长的猜测与等待之后,北京奥运会新媒体转播权终于尘埃落定。

    12月18日,中央电视台正式与国际奥委会签约,宣布中央电视台获得北京奥运会新媒体转播权益,其旗下的新媒体平台央视国际(CCTV.COM)成为北京奥运官方互联网和手机转播机构。

    所谓"新媒体"是指,可以在互联网平台、手机移动终端平台上进行传播。而央视国际所获得的版权则允许它在PC电脑终端以及移动设备的终端对奥运赛事进行直播、点播。依托于中国的一亿六千万网民、五亿八百万手机用户,新媒体平台的意义是崭新而巨大的。

    较之早在6月15日及8月6日就获得新媒体转播权的台湾、香港同行,央视国际的签约可谓姗姗来迟。

    版权紧箍

    国际奥委会从今年3月份就开始进行招标。到9月份,本报记者在对亚广联(ABU)运动事务部关云(John Borton)的专访时了解到,亚广联旗下的成员(中央电视台为其中之一)尚无一对新媒体权益伸出橄榄枝。

    如此一来,奥运新媒体权益在亚洲地区的出售变数犹存。

    同时,记者从数位知情人士处获悉,国际奥委会此前就希望将本届奥运会的新媒体版权出售给央视国际,但是后者因国际奥委会开价过高,而暂时作罢。

    对该说法,央视国际总经理汪文斌并没给予正面回复,称"中国市场的复杂性,使得我们同国际奥委会进行了数论磋商,因此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为了这种复杂性,数轮磋商的重点最终落到了一个关键词上——版权保护。

    这也正是汪文斌提到的"国际奥委会要求的特别严格"的内容。

    对于国际奥委会来讲,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持权转播商的利益极为重要。国际奥委会电视与市场部副主任楚平曾表示,这次把新媒体版权交给已拥有电视版权的央视,就是对版权保护的措施之一。

    面对严格的知识产权规定,央视国际规划了一系列应对防范的措施。据汪文斌透露,由于此次归央视国际所有的新媒体版权的辖区范围只包括中国大陆及澳门地区。"互联网上的直播、点播不允许在非中国内陆及澳门地区看到、访问到相关网页。"

    这就必须对IP地址访问设置一定的限制,以形成有效的区域隔断。通过一定的软件保护技术,对网络上的相关内容进行加密,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被下载、再传播的问题。

    但技术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反盗版的工作依然是汪文斌的"心病"。

    "在电视播放奥运的赛事时,直接从电视上接收下来,上传到互联网上、手机上或者以其他形式传播,就是盗版,涉及到产权保护的法律问题。"汪文斌对记者称。

    但此前多数世界重大热门赛事,国内的互联网平台频频绕行,借助网友身份在论坛上发布赛事视频便是最为常用的手段。这就需要把技术和法律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对这类问题实行有效的处理。

    据汪文斌透露,目前央视国际正在研究、整理一套涉及区域限制、区域保护和GRM的方案,并与国际奥委会进行商讨,以达成一个最好的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

    盈利未卜

    距离北京奥运会开幕仅剩下200余天,如何将新媒体的优势发挥到极致,已是央视国际的首要任务。

    就在与国际奥委会签约的当天,央视国际与巴士在线合作推出的"CCTV移动传媒"开播,这一举措使其"从家里面走了出来",央视今后将无所不在。而在奥运期间,央视国际还将专门为公交乘客制作节目,每天一小时进行轮播。

    网络传播方面,央视国际一早就确定了联合多家媒体进行传播的方案,但前提是合作方必须是一个有影响力的平台,有很好的技术条件,确保对版权的保护。

    同时由于央视国际兼具了互联网和手机的官方转播机构的双重身份,通过手机传播也是央视国际面临的重要课题。

    "我们正在寻找优秀的手机运营的合作伙伴,在更大范围内使用新媒体手段进行传播。"汪文斌对记者称。

    至于新媒体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移动终端,央视国际的选择显得不拘一格。

    目前,手机传播方式分为2种,一种是基于流媒体技术的3G手机,另一种是广播级手机电视。

    在移动、联通这样电信运营平台上使用的是流媒体技术来播放,点对点的特性即为优势所在。而广播级的手机传播方式由于画面更加清晰,缓冲时间更短双方都有各自的优势。"对于我们最终采用哪种模式其实很简单,只要有成熟的平台,我觉得都可以做。"汪文斌说。

    同时汪文斌透露,此次央视国际获得的新媒体权益与港台地区是有所区别的。港台地区手机播放只能播出以3分钟为单位的视频短片,且必须保证5分钟的延迟。"央视国际完全能够实现手机终端的直播、点播。"

    记者此前参与广电系统新媒体年会的时候,众家参与新媒体产业的老总都表示盈利无门。

    "我们也同样有这样的困惑。"汪文斌提到,在互联网上的视频制作成本远比图文成本要大得多,上传视频需要带宽服务器大,成本很高。手机传播苦于国标尚未出台,尚存变数。

    "我们将在2008年1月份出台详细的新媒体计划。春节后要同各运营商坐下来谈谈了,留给我们的准备时间不多了。"

    (本报记者袁雪、李关云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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