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以来的8个季度中,7个季度的盈余都超出华尔街的预期,谷歌(Google)的股价高歌猛进。然而接踵而至的,却是没完没了的官司。
8月2日,谷歌和美联社(Associated Press)同时公布一则消息:双方已在新闻转载问题上达成一致,前者同意付费使用美联社的新闻内容和图片,并将在新产品中使用美联社的新闻。由于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因此协议所涉及的财务条款和其他细节内容目前未明。
业内普遍认为,谷歌此举深具涵义,此合作协议的公开,势必会影响到它们与法新社(Agence
France Press)官司的进展。
不过,在满脑门子官司的谷歌眼里,这个官司也许不算什么。谷歌面对的官司实在太多了,以至于有消息称,这家公司几乎每隔一天就会接到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但与之对应的是,它们的业绩一马平川,新发布的第二季度财报更是让华尔街的分析师又跌了一次眼镜。这,也许正是其官司缠身的一个原因……
不小心站到正义对面
2005年3月,法新社在华盛顿联邦法院起诉谷歌侵犯其版权,并要求至少1750万美元的赔偿。法新社表示,后者的新闻搜索网站非法引用了“法新社的图片、头条以及文章节选内容”。与此同时,谷歌新闻网站擅自删除了法新社图片的标志,这一做法违反了联邦版权法。
作为拥有上百年历史的新闻机构,法新社的网站只是向使用其内容的媒体收费,并未向读者收费。而谷歌的主要业务之一——Google
News汇集了世界主要新闻机构的新闻标题,并将标题和摘要推送给其用户,在其网页上配广告,再将标题链接到美联社和法新社网站。
熟悉新闻制作的人都知道,整个新闻制作的过程聚集了无数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标题和文中的某些关键语句正是精华所在。Google
News此举相当于免费拿走报社高成本制作的精华,并用于广告业务,基本等同于断人财路。
“即使编辑在新闻报道的标题上花费了相当的时间,新闻机构也不享有标题的版权。”谷歌的律师说。许多律师也同意这种观点,他们认为新闻报道的标题是没有版权的。谷歌还进一步表示,法庭要求法新社在过去的一年内提供“被侵权新闻和图片”证据,至今法新社未能提交,因此希望法庭能够撤销这项起诉。
7月18日,美国州立法庭正式开庭,法官驳回了谷歌撤销起诉的要求,也没有直接回复法新社的赔偿要求,只是表示“目前尚未准备好作出最终裁定”。
在此非常时期,谷歌和美联社高调合作耐人寻味。得知此消息后,法新社的律师Joshua
Kaufman表示:“希望谷歌与美联社的协议能为我们伸张正义。”
网络侵权:年度最IN词汇之一
对于目前的网络新贵们,美联社的领导不满情绪日重。
“新兴的这批网络巨头多半都不愿为内容付费。”其新媒体市场部副总裁简·西格雷夫(Jane
Seagrave)说:“我们这些传统媒体正在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努力。”
随着互联网经济日益强健,版权所有者和搜索引擎运营商之间的冲突甚嚣尘上。在这个问题上,音乐搜索导致的版权官司更多,百度们并不比谷歌少,甚至有美国背景的雅虎中国也不能幸免。最近,国际唱片协会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雅虎中国侵犯了其成员公司的著作权”,并扬言起诉。
不过事情一直在向好的方向转变,由于政策日益健全,这些事件越来越有法可依。
今年7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生效。国家版权局副司长阎晓宏表示,版权局正在加紧筹备建立文字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美术作品集体管理组织,以解决网络环境的作品的授权问题。“先授权后传播。”他反复强调。
“条例既要保护知识产权,又要保护权利人与社会利益平衡。在合理考虑网络服务商利益基础上,充分保护互联网络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保护著作权人,也同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力求找寻相互的平衡点。”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陈际红律师说。
遍地是雷
从已公诸报端的案件来看,谷歌的确不轻松。除了美联社、法新社和东京的时事社指出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新闻内容外,控告谷歌的公司分布在各行各业。
2005年8月12日,谷歌发布公告称,他们的“网上图书馆”工程因“侵犯版权”问题而被迫暂时停工。2006年2月,其图像网站遭到侵权起诉,法庭最终判定谷歌败诉。3月,一家电子图书出版商声称谷歌搜索结果中非法出现了公司产品,谷歌胜诉。2006年6月28日,奢侈品商路易·威登宣布,巴黎一家法院支持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谷歌存在商标伪造、不公平竞争和销售令人误解广告的行为,并且将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提高到30万欧元。前不久,法国的LutecielandViaticum旅游公司起诉谷歌的法国公司非法使用其商标在广告搜索中赚钱。一家名为Perfect
10的色情网站运营商也提起起诉,声称其图像搜索结果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
这种官司缠身的局面使得谷歌看起来正经过一片雷区。不过,日前这个与美联社的合作案无疑提高了它的声望。“谷歌一直认为,应该对内容提供商和出版商给予充分补偿,以便它们能够继续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谷歌发言人桑亚·博拉里(Sonya
Boralv)表示:“我们一直在探索帮助用户找到信息的新方案。与美联社的协议就足以证明这一点。”
其实,一直以来,谷歌始终坚持自己是一个搜索引擎和网络内容聚合者,从不显示完整的新闻内容,因此不应承担付费责任,此前也从未对刊登在Google
News网站的内容付费。现在它们终于承认这些标题新闻和短消息是符合知识产权法的。该交易让它们维护了有关Google
News可以“合理使用”内容的立场,摘掉了侵权的帽子,也可以满足美联社为其内容收费的愿望。此外,谷歌还表示,除了在“Google
News”之外,美联社的新闻还将出现在其他正在开发的产品中,可谓一箭双雕。而这一举措,也让无数版权所有者们欢欣鼓舞。
不久前,谷歌还声称,它十分重视版权,希望版权所有者们如果不想被索引其内容,尽快通知它不要。这让数以百万计的版权所有者们非常郁闷,挨个通知数百个搜索引擎不要索引其内容几乎是不可能的。
木秀于林
在知识产权越来越受重视的现阶段,谷歌有官司很好理解,不过官司似乎有点过于多了。
在最近的一起诉讼中,一个名为菲尔德的美国内华达州人起诉谷歌,声称他写的一系列故事在没有经过同意的情况下被非法提供给了用户。
这件事让谷歌啼笑皆非。律师对菲尔德的作品是否应当享受最高级别的版权保护提出置疑:这些作品基本没有创造性可言,只是对他闲逛时发生事情的简单描述,菲尔德用很短的时间就写出了这些故事。
实际上,谷歌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样肆无忌惮地侵权,其发言人索亚·波拉夫(Sonya
Boralv)表示,同美联社的合作并不是谷歌第一次为内容向媒体付费。它们早已开始同广播公司和图书出版商共享部分营收。美联社主管新媒体市场的副总裁简·塞格拉夫(JaneSeagrave)也公开说,双方的交易始于7个月之前。
也许,这个现象可以从另一个领域里找到解释。类比发展比较成熟的娱乐界,一个新星在闪耀的同时,必然有绯闻和官司紧随其后,比如郭德纲和黄圣依。
作为新网络经济的代表之一,谷歌无疑是互联网不可多得的璀璨明星。
为庆祝《韦氏大词典》诞生200周年,梅里亚姆·韦伯斯特公司将于今年秋末正式发行第11版《韦氏大词典》。一个月前,公司公布了将收入新版词典的100个热门新词,其中就有Google,词义是“使用搜索引擎谷歌查询、收集信息等”。
从营收的角度来看,尽管成立仅有7年,这家公司的规模已经是此次的合作对象——美联社的近10倍。7月20日,它们发布了强劲的财报,该公司第二季度的盈余大幅超出华尔街众分析师已经偏高的预期,盈利翻升一倍有余。这也是其自创建以来的8个季度中,超出华尔街预期的第7个季度。随即,雅虎在发布利润和营收双双下滑的财报的同时,推迟了该公司意在与谷歌展开竞争的新的搜索技术。
在法国,总统希拉克高调宣布,为了应对谷歌等美国新媒体势力的垄断,政府将加快步伐资助包括本国公司在内的欧洲高科技公司。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法国人心目中的头号“文化公敌”是美国的迪斯尼,而今新人换旧人。没多久,法国左翼媒体《解放报》用大字标题将谷歌重新定义,称之为——“文化的新魔鬼”……(王泽蕴)来源于《中国计算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