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诉求倡导“次优化”是一种必须的智慧
 
 

史坦国际STANCHINA

 
 
 尊重不同利益诉求的合法性,尊重和包容对手的利益,有时让步就是进步——

  美国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写过一部重要著作《正义论》。在他看来,正义是社会体制的第一美德,而对正义观的规定构成社会发展的基石。《正义论》成书的1971年,美国社会正面临一系列问题,经济危机、通货膨胀、种族歧视、民权运动、贫困蔓延。对于种种不公正现象,罗尔斯表示:政治生活中依然存在着我行我素的权势集团,经济生活中依然存在着巨大的分配鸿沟,徘徊于街头车站的无家可归者依然构成对制度的最大挑战……而他试图通过用“正义即公平”的观念来取代盛行的功利主义的正义观念,以推动社会变革。跨越时空的比较不无裨益。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戾气在上升。一事当前,以我划界;只问利害,罔顾正义。在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几乎撕碎了传统社会所有的构建起来的脉脉温情的面纱而变得赤裸裸。有人把这一现象形容为社会的“裂口现象”。它像一个不断流着脓血的疮疤,消解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摧毁着社会的公序良俗,恶化着市场环境,极大地增加了社会的协同协作的成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乃至诉求偏好,这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如何让这种“多元”的竞争实现共生共荣、健康发展,有三个支撑其健康运行的关键点:现实社会利益博弈的规则化、透明化和公平化。而这三个关键点构建,第一点无疑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汉代刘向说:“君子欲和人,譬犹水火不相能然也。而鼎在其间,水火不乱,乃和百味。”我认为,在社会的运行中,有些分歧是不能消除的,它们尖锐对立如同水火。但如果能够找到一只鼎锅隔在其间,让它们发挥出各自的作用指向共同目标:煮熟食物,调和百味,那么势如水火的分歧也能和谐共处,这便是一个好的规则的价值所在。

  社会最大公约数的达成需要不同价值取向的意见“制衡”和“对冲”,需要在批评与反批评中实现价值逻辑的“自净”。为此,不妨像维护自己的表达权一样,维护对方说话的权利,不试图垄断话语权,不能在对方没有答辩权的情况下单方面作出裁决;就事论事,尽量避免给对方贴品格标签、做道德审判,更不能企图借助资源和权力上的优势剥夺其话语权;利益诉求的实现“次优化”,尊重和包容对手的利益,有时“让步就是进步”。

  无论争辩多么激烈,无论己方有多强的正义感、责任感和智商优越感,始终诚心诚意打算与对方立于同一个屋檐下,认真努力寻找彼此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而不是扩大社会分歧。每一个体、每一方,都要警惕和反思为什么彼此经常成为“互质数”,警惕和反思那种“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零和思维”在灵魂深处留下的遗毒。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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